业务合作在线留言

化工项目进园区/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汇总

2019/9/2 10:48:58点击次数:2813欢迎浏览天津才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第(三)款:合理选择搬迁企业承接地……冶金、化工、造纸、危险品生产和储运等环境风险较大的搬迁企业,必须迁入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第(三)款: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炼化项目全部进入石化基地,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化工园区。 第二条第(四)款: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第五条第(五)款第17条:严格安全准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第(三)款: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第二条第(四)款: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布局情况调查……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对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限期关闭退出…… 5、《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第四条第(四)款:加强园区管理,严格环境准入……要积极推进化工产业园区化、专业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集中。自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暂停受理在工业园区外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第二条第(四)款: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第四条: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在依法设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齐全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布设。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 8、《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 附件5《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第三条:新建、扩建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 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第1款: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10、《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第(一)条:各地要科学编制产业规划……新建、搬迁重化工业要严格限定在合规工业园区……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全面启动,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第五条第(二)款:按照《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推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实现“三废”治理由企业分散治理向园区集中治理转变。
天津才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闻资讯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 的所有资讯,版权均属于天津才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其它媒体需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内容,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标注“来源:天津才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